今日有一個讀者投訴,事源A先生預約了七至八時文書處理電腦的時間,但八時有其他讀者用其電腦時,A先生便說他預約的是七至九,非七至八。如果他是拿預約紙來,對了這麼久也沒發覺,自然是A先生的問題。但他是電話預約的,你會怎樣處理呢?
我最後決定是信A先生,給原是八至九的讀者另一部電腦,這樣的做法卻令一位後補的讀者B先生沒有了後補位置,白排了五分鐘隊。
B先生的作法在道理上絕對的正確,A先生在拿回預約紙後,沒有看清楚,沒有發現問題,是有責任。但因為是電話預約,的確可能是我們地獄一方出錯。
我個人認為地獄一向政策是信任讀者。如果A先生今次說謊,騙了我們一小時,他還可以騙多我們多少次呢?反之如果我們真的做錯,失信於讀者,我們又能失信多少次呢?最後得失一名有電腦用賺了,沒有電腦用正常的客人;和得失一名有電腦用應份(沒有說謊的情況下),沒有電腦用過份的客人,我選擇給後者電腦。
性本善者,重人冶;性本惡者,重法冶。初來地獄,我十分十分重法冶,覺得有法不倚,罪大惡極,但隨著人大了,面對事情多了,「火」氣少了,客人不太過份,也會從人冶方面想想,是好是壞,便要往後的日子驗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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