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4月 19, 2009

US$1862億vsUS$164.8億---700萬vs53萬8千---$6,000vs$0?

以上一大串的數字是甚麼呢?就是香港、澳門兩地財政儲備、人口和財政預算案派錢的分別。從數字上來看,澳門真的比我們有能力派錢,但我們的政府在派錢以外,有方法運用得更好來幫助市民?當然我自己不喜歡近幾年市民事事問大陸、問政府的態度,和我認知的香港人靠自己的態度相去甚近。
不過我認為政府有能力的話,派錢是一個市民直接受惠的方式。MPF的派錢方式=.="......我自己投資組合比我的MPF好不少,用來刺激沒經濟更是談不上。代交電費是我想比較好的方法,但當中的漏洞也令原本的受助人得不到幫助。
當然有人會說,不是個個人有繳稅,但個個也有錢收,很不公平。但想一想稅收原是用來用於公共肢務開支,不能一但變回錢,便和人斤斤計較吧!
6000元我覺得香港政府是應付得來的,不過沒6000元,派3000元或等值的食物券,總可行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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