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在信箱內收到紅十字會寄來的信,以為是之前申請捐成分血的事項,但打開原來是請柬@@?第一眼看有點兒反光,好像粉紅色的紅色炸彈~~~
咁formal的是甚麼來?原來是原因我捐血達廿五次,紅十字會邀請我出席他們週年捐血頌獎典禮。
新聞上看見那些高次數的捐血人士就多,自己出席就想也沒想過,而且廿五次其實不算多,男的連續捐六年加多一次便可。平均一次花30mins,廿五次也只是大約花13hrs,身體健康的香港人六年花十三小時應該還可以吧~~~
P.S. 我手上還有一張嘉賓入場券(應該沒人要),但如果大家有興趣的可以聯絡我 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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