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籍被緊急召回,相信也難逃一死的命運。首先要了解,正如新聞所說,香港屠宰貓狗是違法的,未有衛生證明攜帶鮮肉入境同樣是違法的﹐但如果可以從正常渠道購得,我的理解煮食狗隻是無問題~~~
地獄只是提供一途徑給市民了解有關的方法。正如地獄提供影印機,並不是教唆市民違反版權條例一樣。當然要當作沒事一樣,給市民借閱,管方是需要很大的勇氣(我認為是有需要的),但處決書籍不是唯一的辦法,其實將書籍閉架及遮蓋今次有問題的部份便可。
閉架的好處是不會破壞書籍的完整性,像我這樣好奇的人,可以獲得煮狗的方法。除去狗肉的異味,用在羊肉身上可以嗎?知識是無分對錯的。
遮蓋有問題的部份,就能令書籍繼續流通,也不失對大眾道德上的尊重。不過回教徒、印度教徒又誰尊重呢?
不繼地被試底線的後果,就是日後無書可讀,地獄也變成一言堂,是我這個館員不想看見的 =.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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