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9月 23, 2011

轉車站還書箱補遺~~~

昨天沒時間問上大人問題,怎知今日上大人放假。求人不如求己,上網看看情況先~~~


還書箱只供在各試點車站的開放時間內使用 <--- 即只有港鐵關站時才關上還書箱

還書箱只供歸還香港公共圖書館的書籍;讀者的借閱紀錄會在還書後48小時內更新 <--- 看來我之前想得太美好了 =.=

但還不夠詳細,於是打往查詢熱線問個明白。查詢熱線原來是1823熱線,可能只是接聽的都是專責解答康文署問題的同事吧了 =.=

問了幾個問題?答案大致上如下: 轉車站還車箱會有"專人"(即外判)收書,分三段時間:0930,1500及2000。如果大家能在0930前把書籍放入還書箱。書籍會以昨日歸還計算。但0930後的書籍會當作當日計算。大家不想多交過期要多交過期罰款的話便要留意。

另外書籍名額最遲48 hrs後才釋放,中間不能書是肯定的。但問到中間會不會書籍到期但已在還書箱歸還,但書籍記錄顯示過期罰款呢?1823的同事說不會,已經48 hrs只是保險的說法,書籍名額是會盡快釋放的。 聽完我便開始想實行方法,如果要做到0930前所有的書計入前一天,便不能像我上篇說的是一team人負責,是三teams人,每team最少還要有還書箱相同數量的人員。因為還書箱是分別擺放,沒有這樣的人手同一刻工作,便會出現時差。0930後放進還書箱的過期書,因為工作人員未及收書而變成不用過期。有人說市民罰少些也不是甚麼大不了,但在我的角度是有違公平。

幸好是試行計劃,預計使用量不高(這句我肯定的),不然更會出現收書量多,時間變長,市民又一直繼續放書,時差便變得更大。 暫時說到這裡,到計劃正式試行,再看看中間會出現甚麼問題~~~